四、严于律己,廉洁奉公
赖永文同志作为一名党员,时刻保持一身正气,以党员的高标准、严要求对待自己,恪尽职守,辛勤工作,廉洁从政,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,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先做到,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带头不去做。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,学习先进典型事迹,从树立正确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上来增强自身廉洁从政和公仆意识。该同志主持全区普法日常工作10多年来,敢于坚持原则,严于律已,廉洁奉公,特别是针对普法培训和考试收费等敏感问题,严把收费关,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,从未出现乱收费现象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,每年收取的普法经费均及时存入财政专户,由局统一调配,专款专用,从不截留、挪用,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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