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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从容面对临危不惧
作为一名调委会主任,调解矛盾纠纷要有一种韧劲儿,敢抓敢管,不解决问题不罢休。特别是对那些濒临激化,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,更要闻风而上,防止激化。
王程村地处新兴镇西南角,是离镇政府最远的一个村。村人口数2000余人,地处偏远,村情复杂。多年来,各家族在换届选举中为争夺村班子领导权,闹得鸡飞狗跳,丑态百出。近两年村内虽建立健全了村两委班子,但极不稳定。只能维持正常工作,干群关系十分紧张。
该村有集体**园一块,占地20亩。前几年,村委会竞拍承包时以每年1300元承包给本村左某。2009年承包合同到期。村委会决定从梨园划出12亩地,补偿给村盖关帝庙时占地的农户,重新与左某鉴定承包合同,左某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利益,坚决不同意更改合同。要求按原合同继续承包并拒交当年的承包费,村委会与左某发生争执,要求收回承包权,左某无理歪缠。村委会多次到镇司法所调解,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村民多次上访,情绪激烈。镇调委会引导村委会到法院起诉,但一审判决村委会胜诉后,左某上诉,二审迟迟不宣判,这一拖就是两年。左某拖欠承包费越来越多。村委会出现为难情绪,群众不满之声很大,无法执行到位,双方律师协调王程村村委会撤诉,村委会代理律师提出该案还得依托镇调委会解决。案子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。该案历时长,涉面广。以过法院一审判决的合同纠纷,再交回调委会调解,难度可想而知。xxx接待该案后,非常重视。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案情,组成联合调解小组,经与左某多次接触和对村干部的走访,找到了左某的弱点(一)他是看准王程村没人承包整块梨园才如此嚣张不肯让步。(二)村委会软弱,不敢强行收回有不能取得法律支持。(三)村委会为保持梨园的完整性,担心分包到户损毁梨园不愿平分,有不愿得罪左某。而左某也抓住了村干部的弱点,扬言谁出来管这个事,就对谁不客气。老程听后,微笑置之。他决定从外围突破。首先,他找到邓程村有威望人士表明自己有承包梨园意向,接着,又请左某的朋友把这一消息透露左某。如果再达不成协议就承包给别人。左某感到危机,不愿因小失大,当老程再找他谈时,终于使左某与村委会重新订立承包合同。至此一件纠缠两年的合同纠纷结案了。
——履职尽责勇于实践
勇于实践、敢于创新是老程身上又一处闪光点。他在抓镇调解组织的同时,还着重抓了村级调解组织建设。全镇38各行政村均成立了调委会,且做到了有机构、有牌子、有人员、有制度,开展工作庄重严肃、有章可循。他主持先后建立健全了镇调委会1个,村调委会38个,行业调委会5个,企业调委会6个,确定调委会人员159名。同时,他创造性的将村民代表纳入调解员队伍,使我镇的调解员队伍人数达到了700余人,形成了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的排调调解工作网络。真正的达到了情况清,信息灵,及时化解纠纷的目的。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纠纷上交,保证了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。
静静的黑**河,见证着神州大地上一个普通人的故事;青青的新兴热土,记载着一个调解员的誓言。xxx,一个普通的调解员,用事实讲述着一个不是传奇的传奇,用行动注解着“为人民服务”的诺言,用调解撑起了社会和谐的一片天!
乡镇司法所所长先进事迹(三)
2001年以来,我在镇党委和区司法局的领导和指导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按照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要求,充分发挥司法所长的职能作用,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,全力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。连续多年被评为镇先进工作者,2002年被评为区先进司法助理员、xx区“十佳驻村干部”等荣誉称号,从事多年的基层工作,我深深体会到人民调解员,就要“为人民服务,保人民平安。”
一、化解矛盾稳民心
身为司法所长,我始终相信经济发展必须树立在稳定的前提下,牢记“稳压倒一切”的重要性,坚持每季一次大排查,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,动用各种途径、方法,逐一予以调处,尤其拖延多年的矛盾纠纷。三年来直接调处十三起,其中意外伤亡事故十起。
2001年8月22日的凌晨,蒲门村巡逻人员发现村民罗某某家门锁被撬,并惊动部分村民,于是将嫌疑人黄某、邹某、马某三人殴打致伤,造成受害者花费医疗1万多元,受害者家属多次向公安派出所上访要求赔偿。2002年2月25日,我通过工作召集双方进行调解,经协调,双方达成协议,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一万五千元,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“2001.10.15”群体斗殴事件发生后(司南与建丰村),直到2002年6月,建丰村还有三名村民被公安机关扣押,村级组织无法开展其它工作,村级换届工作快临近。在该事件中受害的司南村民正向xx区法院诉讼。针对这复杂敏感时期,我注重政策宣传、教育,经常下村走访某些社会“活跃”人员,对他们开展顾大局,识大体,讲团结的宣传。掌握社会动态。同时,依靠党委、政府采取多种措施,组织各种力量,上下一致,通力协助最大限度的把“10.15”事件中的民事部分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,于6月21日撤了法院审理到民事部分赔偿的申诉,真正平息事态,维护社会稳定,确保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二、实事实干,得民心
作为乡镇干部有责任、有义务为群众排扰,为政府解困。2002年9月7日晚上,第16号台风“森拉克”正面袭击我市,天河镇全线停电。新川村某厂工人李某发电时意外触电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事故后,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处理。9月10日死者配偶在亲友们的陪同下,到我所调解。经过安慰、疏导、耐心讲解法律、法规,做双方思想工作。双方达成协议,厂方自愿支付给死者家属补偿金、被抚养费、丧葬费等共计肆万柒仟元整,使该事故得到及时、妥善处理。
维护社会稳定,不仅从化解矛盾方面着手,还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学法、知法、守法,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,确保稳定。根据天河实际深入细化,制订切实可行的“四五”普法规划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,牵头组织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如“法律伴我健康成长”征文竞赛、“不让毒品进我家”千人签名活动、法律咨询、普法宣传月活动、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、镇、村干部法制培训、《安全生产法》宣传大游行活动、“送法进教堂”活动,12.4法制宣传日,成立青少年法制学校,亲自为外来务工人员、青少年学生、妇女、老年人进行法制讲座,解答法制疑难问题。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,促进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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